区块链应用场景有哪些,5分钟带你认识“区块链”相关犯罪

区块链应用场景有哪些,5分钟带你认识“区块链”相关犯罪

一、区块链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有哪些

(1)趣链

趣链区块链底层平台是趣链科技研发的国产自主可控区块链底层平台,以高性能、高可用、可扩展、易运维、强隐私保护、混合型存储等特性,配合数据共享与安全计算平台BitXMesh、区块链开放服务平台飞洛FiLoop、供应链金融平台飞洛供应链FiloLink、存证服务平台飞洛印FiloInk、智能合约安全研发平台MeshSec,能更好的支撑企业、政府、产业联盟等行业应用,促进多机构间价值高效流通。

(2)京东链

智臻链(JDChain)是京东自主研发的企业级区块链底层框架,其诞生标志着京东全面开启基于区块链BaaS平台和“JDChain”底层链的“智臻生态”建设。京东智臻链服务平台依托多项优化实现的“一键部署”能力,做到了领先的秒级区块链节点部署。此外,它还具备开放兼容多种底层、企业级动态组网等成熟应用的核心优势。京东智臻链的适时推出,将有效提升各行业企业级区块链应用的大规模落地,推动中国及全球信任经济的建设。

(3)迅雷链

迅雷链(ThunderChain)是迅雷旗下网心科技自主研发的区块链应用项目,具备百万tps高并发、秒级确认能力。迅雷在研发高性能区块链产品的基础上,搭建了迅雷链开放平台,助力企业或个人开发者部署智能合约,轻松实现产品和服务上链,使得区块链应用开发更为便捷。

(4)井通链

井通区块链是井通科技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区块链核心底层技术,它是基于区块链技术所构建的有效去中心化互享生态的互联网交易网络,采用分层设计(5层)的底层平台,以及多语言的智能合约体系,并已实现跨链功能。其具备私链、云链、联盟链等多层次、全方位、一站式服务能力,行业和区域生态的布局已初步成型。

除上述区块链产品外,还有社区主导的LTC、Cosmos、IOTA、Nervos、NULS、MOAC等,企业主导的Ripple、Stellar、微众BCOS、百度XuperChain、华为、平安、万向、蚂蚁金服、众安、布比、矩阵元、秘猿、众享比特、复杂美、上海链景等众多区块链产品。

扩展资料:

区块链,远不止是一项技术,其背后牵涉到的是“多方协作”的精神。在现代社会中,很多事情必须依靠大家通力合作才能达到1+1>2的效应,但在合作中需要尽力避免出现“信息不对称”之类的问题。

因此联盟成员之间共同记账、共享数据,将一切公开化以消除“信息不对称”,以保护每个人的利益,让营商环境良性发展。诚实做事将获得应有的收益,如果作弊自然就会路人皆知,千夫所指。技术就是帮助实现这种模式的基础。这就是更重要的“区块链思维”。

参考资料:人民网-相里朋:区块链应用市场及典型应用产品分析

二、区块链技术有哪些应用

《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的指导意见》(国办函〔2019〕41号)文件指出需优化见证、场所、信息、档案、专家抽取等服务。但目前公共资源交易过程见证以人工现场见证为主,见证力度有限,对人力资源占用高,见证效果有限。传统的数字化见证系统因其中心化特点事后数据容易被篡改,且数据在存储、迁移过程容易损坏或丢失,从安全性可用性上都存在一定缺陷。

利用区块链分布式、难篡改、可追溯的特点对每个交易环节产生的数据进行固化存证,通过时间戳技术、摘要算法、电子签名技术准确记录数据产生的时间、内容、数据来源。根据区块链的技术特性对于简单的结构化数据可直接将数据保存在区块链上,对于非结构化的版式文件、视频、音频的等大文件通过区块链保存其摘要信息,原文件通过分布式文件存储服务进行保存。当交易存在纠纷或者问题的时候,区块链可提供一套可信的交易过程数据,厘清交易主体各方的责任。实现全环节风险防控、全过程可溯可查、全方位服务提升的目标。

促进电子保函费率合理化

促进投标企业金融服务和企业融资

促进电子保函费率合理化

目前电子投标保证金担保保函已在招投标领域有一定的应用,为投标企业解决了投标保证金方面的资金占用问题。但因目前各家金融机构没有可靠的投标人历史投标行为数据,无法对不同投标人的违约风险进行判别,导致对投标人收取的担保服务都采用固定费率,使少部分违约风险高的投标人担保成本被分摊到大部分违约风险低的投标人身上,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大部分投标人保函费率。

目前是否使用电子保函由投标人自主选择,而费率又是投标人的主要选择依据,若通过区块链汇聚共享投标人履约记录,分析不同投标人履约风险,为不同投标人提供不同担保费率,既降低金融机构风险,又可降低大部分投标人的使用成本促进投标保函的使用,在一定程度上也可促进投标人重约定守信用,维护招投标市场秩序。

促进投标企业金融服务

投标人的投标行为分散在各个交易中心,单纯地将数据汇聚至一个中心化的信息系统又存在数据被篡改风险(不可信),有价值的投标人交易行为数据无法安全可靠地汇聚、共享。通过区块链技术汇聚多个交易中心投标人,历史投标、中标、违约、违规等行为记录为金融机构对投标人的在招投标细分行业的信用评估提供数据支撑。

解决中标企业融资问题

传统的企业贷款主要通过评估企业偿债能力:抵押物、审计过的报表、持续性盈利等有要求,但是大多数中小企业根本拿不出这些“证明”,融资难、融资贵成为招投标活动中许多中小企业面临的问题。使用过去的方法已经走不通了,要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唯有依靠新技术和新工具。借助区块链不可篡改的特点,汇聚多个交易中心一手业务数据,结合大数据分析技术构建可信投标人画像。一方面提金融机构高风控水平,挖掘优质投标企业,另一方面为投标企业降低贷款门槛,优化服务体验。

借鉴供应链金融模式,招标人是政府部门、国家企事业单位具有很好信用的核心企业,中标人作为供应商获得的中标合同被金融机构认为是一种优质的资产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传统纸质模式下存在订单合同造假风险且流程烦琐,中心化系信息系统又需要运营方有极强的权威性。区块链的分布式账本及难篡改特点将有助于上述问题的解决,将招标人与投标人的合同签署及后续金融服务环节都在区块链上实现,既解决数据可信问题又降低了整个系统对中心化权威机构的依赖。

三、5分钟带你认识“区块链”相关犯罪

随着“区块链”技术的发展和广泛应用,与之相关的犯罪活动频发。本文旨在通过研究“区块链”相关刑事案件,总结当前实践中以“区块链”名义实施的主要犯罪类型。

首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是一个常见类型。例如,陈某伙同杜某等人,以某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违反国家规定,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向社会公开宣传“睿智链”,吸收资金共计25872309.28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成立需满足四个构成要件:非法性、社会性、公开性以及利诱性。

其次,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也是“区块链”犯罪的一个重要类型。范某依托GBC网络平台,以高额收益为名,通过微信发展下线,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诱使被发展人员持续投入资金或继续发展人员,从中获利。此类犯罪的特点在于行为人依托“区块链”金融交易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销售虚拟货币,通过控制币值涨跌等方式吸引会员、发展下线,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骗取他人财物。

再者,集资诈骗罪也是“区块链”犯罪领域的一大焦点。余某、熊某飞、熊某程、朱某等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此类犯罪的特点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通过发行没有价值、虚假流通币种等诈骗手段集资,非法占有目的主要体现在集资款的不当使用,如未投入经营、被挥霍一空等。

此外,诈骗罪同样涉及“区块链”领域,欧阳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财物共计107万元。此类犯罪的特点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投资“区块链”、虚拟货币项目等名目骗取被害人财物。

最后,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也是值得注意的犯罪类型。吴某、邓某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系统中存储、处理的数据进行增加的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此类犯罪的特点在于行为人通过输入操作指令、篡改平台功能、制作传播病毒等方式破坏“区块链”数字资产交易系统平台的正常运行。

综上所述,以“区块链”名义实施的犯罪活动主要集中在经济犯罪领域,具有隐蔽、牵涉面广等特征。对于这些纷繁复杂的犯罪手段,我们应保持警惕,认清本质,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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